【用户须知】
尊敬的宁远公共文旅体云用户:
为了能让更多用户通过宁远公共文旅体云平台使用免费场馆,提高免费场馆使用率,现对预订场馆的须知和成功后未按时签到的用户进行以下规则办法:
1.场馆可以提前两天预订;
2.用户领票凭核销二维码或短信验证码于当日提前在预约时间前到馆进行核验领取;
3.开放退票通道,抢到票的用户可在电脑端和微信端网站个人中心订单页面中进行退票;
4.评论区禁止发布售票信息,一经发现永久禁止购票权限;
5.凡是免费预订场馆成功后,如果出现连续3次抢票后未签到、未退票、未核销的用户将列入黑名单,禁止预订所有场馆一个月;
6.发现有个别用户出现售票行为请致电0746-7323102进行举报。
【免费开放场馆】
同时体育馆充分利用场馆优势,开设了乒乓球、篮球、羽毛球、气排球、排球、门球场、足球等项目,并长期对群众开放。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夏季18:00)、晚上19:00至21:00
有活动赛事不开放
【宁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简介】
宁远县体育馆位于县城九疑北路县体育局内,于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3372平方米,建筑面积5096平方米,总投资360万元,可容纳观众3000余人,是一个集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大型展览、全民健身等于一体的体育性建筑,也是我县目前最大的体育性体育场馆。
体育馆每年举办篮球、广场舞、羽毛球、太极拳等大型活动十余场,吸引上万观众参加或观看。投入使用至今,体育馆共举办或承办各种大型赛事活动100场,参与人数10万人次,其中每年的夏季篮球联赛、全民健身日系列体育比赛,在全县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体育馆也因此成为了全县人民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羽毛球馆
足球场地
乒乓球馆
气排球馆
篮球场地
门球场
活动赛事
活动赛事
羽毛球场
【宁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告及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丰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内容,特开展体育惠民工作,公告如下:
一、免费开放全部体育场馆
免费开放县体育中心室内外场馆,室内场馆凭身份证一人一证登记锻炼,当锻炼人数达到场馆饱和容量时,限制人员进入。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21:00。
二、免费承办单位文体活动
免费承办各单位内部职工文体活动,免费提供方案策划、场地器材、裁判及工作人员等。提前三日预约,节假日不休。
三、免费开展体质健康服务
免费开展成年人体质监测和评价,开具运动处方,由专业人员指导健身锻炼。免费为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体育健身知识讲座。
四、场馆管理规定
1、健身市民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一切责任自负,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健身市民必须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如在场馆内出现不是因为场馆设备设施不当而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严禁携带违禁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场地。
4、心脏病、高血压等运动禁忌者禁入,饮酒者禁入。老年人、孕妇、儿童健身必须有成人陪同,并做好看护工作。
5、健身市民必须服从场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为保证场内清洁卫生和健身市民的安全,严禁携带宠物入内,田径场严禁车辆进入。
6、进入场馆内一律穿运动鞋,严禁穿皮鞋、高跟鞋、钉鞋进入体育场馆。
7、严禁攀爬、翻越围栏及设备设施,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健身市民必须文明健身,保持场内清洁,爱护场馆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团体活动管理规定
1、团体活动实行电话预约登记,至少提前3天预约。电话预约后,经体育馆工作人员核查预约情况,在所需约定时间之前一天内予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如遇场馆临时重大活动,则取消本次预约或另行延期预约。
2、体育场馆只按现有环境和条件开放,健身器材及运动装备由参与健身的社会团体自备。
3、为保证场馆的有序运行,充分利用体育场馆的公共资源,各健身团体必须服从场馆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延长预约时间,要爱护财物,讲究卫生,文明健身,损坏财物须照价赔偿,对于违反体育中心场馆管理制度和预订好健身时间段又不能按时参加的健身团体,经体育场馆工作人员提醒后不能改正的,可以拒绝该团体的再次预约。
4、严禁在专属场地开展其他健身项目的健身运动。
场馆预约电话:体育馆:0746-7321359
羽毛球馆:18975796225 陈女士
足球场馆、乒乓球馆:15974078008 杨先生
室外田径场:0746-7321359
宁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